发布时间:2022-01-04 作者: 来源: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的决策部署,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要求,避免增加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发票的经济负担,自2021年4月1日起,对于2020年非自开专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及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收其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服务费。
若有疑问,请联系当地服务人员或咨询重庆本地客服热线:023-65584558,感谢您的配合!